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趙文彬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
潭政人〔2023〕2號
各縣市區人民政府,湘潭高新區和經開區管委會,市直機關各單位,市屬和駐市各企事業單位,各人民團體:
市人民政府決定:
趙文彬同志任市國家密碼管理局局長(兼);
免去黎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(兼)職務;
賀劍鵬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長;
免去楊笠新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戴建輝同志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唐亮同志的市商務局副局長職務;
李偉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總工程師,免去其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副局長職務;
劉義軍同志任市審計局副局長,免去其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劉鳳舞同志的市審計局副局長職務;
胡野天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免去付志彪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成思遠同志任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免去徐鵬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職務;
陳明君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;
免去王梁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職務;
劉勁同志任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(試用期一年);
免去李晟同志的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職務;
成建良同志任市就業服務中心主任;
免去武淼洪同志的市投資促進事務中心主任職務;
周治國同志任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童曉軒同志任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(聘,試用期一年);
免去向明凱同志的市第六人民醫院院長(聘)職務;
胡繼軍同志任湖南湘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;
免去王建軍同志的湖南湘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;
陳英虎同志任湖南潭城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;
田艷同志任湖南潭城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。
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任免,按《公司法》的有關規定辦理。
湘潭市人民政府
2023年1月12日
一審:李林俊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湖南法治報